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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股权”你来问我来答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股权转让市场日渐活跃,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的税收问题有哪些呢,快来一起看看吧。

01个人转让股权是不是按照合同收入确认转让收入?

答: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若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不按照合同收入确认转让收入,具体为: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02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03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04个人转让股权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税费附加减征优惠?

答: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不在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减征范围。

特别提醒:这里的股权指的是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也不包括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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